概念
调解是一个自愿、非约束性私下解决争议的程序,由一位中立人士 ─ 调解员 ─ 主持会议并协助双方进行协商寻求协议。调解并不是强制性的,而是由当事各方自愿参与。然而,司法机构新增的调解实务指示
- 实务指示31,大力鼓励法律程序中的各方就其争议进行调解。
调解员的角色
调解员会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技巧协助各方当事人商讨和确定争议议题,探讨各方的关注事项。调解员协助当事人联络沟通,疏导情绪,使当事人将焦点集中在和解的要点上。调解员不会偏袒任何一方,无权就争议进行裁决,也不会就案件提供意见。其职能是打破僵局,鼓励当事各方友好和解。双方在调解员的协助下,会就争议议题及各方的需要寻找解决方案并达成共识。在调解会议上草拟的协议,经双方签署后在法律上具有合约之约束力。调解适用于各类型纠纷,如工商企业、法律、外交、小区或家事纠纷等。
即使争议双方分歧严重,调解仍是一种有效解决争议的方法。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学习协商的方式,用于解决未来的争议。这对长期合作尤其重要,因为调解有助维持各方当事人的关系,包括商业上的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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