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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糾紛調解先導計劃 常見問題
1.
小型糾紛調解先導計劃 (“先導計劃”)是什麼?
先導計劃由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捐助及聯合調解專線辦事處(“調解專線”)獨立管理,為協助有糾紛的當事人使用調解解決糾紛以節省金錢和時間。
先導計劃的主要目的是:
  1. 以符合比例的收費提供解決爭議服務,從而鼓勵更多人士於訴訟前使用調解
  2. 透過協助當事人維繫關係,以促進社會和諧
  3. 為財政有困難人士提供調解服務以解決糾紛
2.
什麼是合資格爭議?
合資格爭議是指一個由社會或法律關係引起的民事糾紛、可涉及或不涉及金錢,若涉及金錢,金額不可超過港幣十萬元。先導計劃下的所述的“社會或法律關係”是:
  • 鄰居
  • 家庭成員
  • 業主與租客
  • 雇主雇員/同事
  • 侵權行為人士及意外的傷者
  • 涉及商品和/或服務合同的雙方/各方
  • 代理和委託人
  • 金融機構和客戶
  • 電訊公司及其客戶
  • 牽涉名譽或有關無形資產糾紛的當事人
3.
什麼是合資格當事人?
  1. 正領取下列其中一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津貼或補貼的人士,並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出的正本文件以作證明:-
    • 公共福利金計劃 (包括:普通傷殘津貼/ 高額傷殘津貼/ 高齡津貼/ 長者生活津貼)
    •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綜援")
    • 自力更生支援計劃
    •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
  2. 個人每月入息不超過港幣$25,000的人士
4.
什麼是調解?
  1. 調解是一項自願進行、不具約束力及保密的爭議解決過程。
  2. 調解員會透過調解過程栛助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達成和解或縮減爭議事項。
  3. 雙方一旦達成和解協議,該協議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5.
調解員的工作
在調解過程中, 每方當事人均有機會陳述案件及聆聽另一方的見解。調解員的工作並不是作決定,而是要幫助當事人找出各自需要、利益及可行的解決方案。調解員受過訓練,善於打破僵局及協助當事人達成協議。

6.
調解員怎樣協助我?
在調解中,調解員會在保密的前提下,協助各方進行溝通和談判以達成協議。如各方在調解過程中或結束後達成和解並在和解協議上簽署,其和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在調解會議中,調解員將協助爭議各方:
  • 討論及確定雙方的分歧;
  • 探討各方的真正需要和利益;
  • 開拓解決方案及評估最佳方案;
  • 根據當事人就解決各爭議事項的協議,擬就詳細的和解協議。
調解員不會為任何一方作決定。

7.
調解比訴訟的優勝之處在那裡?
  • 調解建立一個中立、和諧及有建設性的氣氛讓當事人可以調和
  • 在調解員的協助下,爭議的結果可由當事人控制
  • 加強當事人之間的溝通
  • 善用時間
  • 調解程序具成本效益
  • 調解過程受保密
  • 當事人能以友好協商的方式有效地解決糾紛
  • 解決方式是經當事人同意而非強制性
  • 調解後可以保持雙方關係
8.
若對方不願意參與調解, 調解程序可否繼續進行?
否。調解屬於自願性質。若對方不願意參與調解,調解程序不能繼續進行。,必須得到雙方/各方同意才可進行。

9.
律師可否陪同當事人進行調解?
於調解先導計劃下,律師不可陪同出席調解會議。當事人可於調解會議前自行諮詢法律意見。

10.
調解員會提供法律意見?
不會。調解員是中立的,只會協助雙方因應問題進行溝通和談判, 不會提供任何法律意見。當事人如有需要可以自行諮詢法律意見。

11.
調解是否受法律約束?
調解屬於自願性質,和解協議本身不能像法庭判令、指令或仲裁裁決強制執行,但當事人經調解簽下的和解協議如同一份合約,具法律效力,並對各方有約束力,當事人不能就同一事件,同一原因訴訟。如一方違反協議條款,無過錯的一方可當成違反合約般根據協議起訴對方。

12.
當事人可否終止調解會議?
可以,各方當事人於下到情況終止調解會議:
  • 各方當事人已簽署和解協定;或
  • 調解員經與各方商議後,以書面知會當事人,表示已無充份理由繼續進行調解;或
  • 任何一方當事人於任何期間以書面方式通知調解員及對方當事人調解已終止。
13.
調解是否保密?於調解的證據會否以任何形式在以後的仲裁、裁判或訴訟中用於影響我的權利?
是,經香港法律第620章調解條例或其他有關香港法例的訂明,整個調解是保密的。調解過程中所公開的一切,不應以任何形式在以後的仲裁、裁判或訴訟中影響各方當事人或調解員的權利或損害其立場。

14.
<<先導計劃>>下的調解程序怎樣?
  • 當事人如有意進行調解,可向聯合調解專線辦事處索取「調解申請表格」,填寫並連同申請費用交還辦事處。調解專線將覆核申請作審查
  • 如案件符合先導計劃下所提供的服務及要求,而當事各方同意於先導計劃下以調解解決糾紛,調解專線將提名及委任調解員。
  • 當調解員獲委任後,他/她將盡快展開調解會議。
15.
<<先導計劃>>的調解服務收費多少?
  • 當各方當事人同意透過<<先導計劃>>進行調解,每方當事人需支付港幣二百元作為申請費。
  • 調解費及場地費用將由先導計劃贊助,但只限於4小時的調解會議。若調解會議超過4小時,必須得到調解專線、當事人及調解員的同意,會議將以不收費形式進行,而場地費用則由當事人平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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